通辽拟申报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名单公示

时间:2025-05-25 11:51:00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委关于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内民委发〔2025〕31号)文件要求,通过基层推荐、实地初验、征求意见等程序,经通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了我市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申报对象。现对我市拟申报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含差额)。

一、公示名单

通辽市、扎鲁特旗市场检验检测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救援大队、奈曼旗民族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科左中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发区滨河街道碧桂园社区。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5月30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通过来函、来电等形式,向通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

0475-5775600

0475-5776476

电子邮箱:tlmwcjb@163.com

中共通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来源:同心通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