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积分怎么算

时间:2025-01-06 12:21:32

个人所得税积分通常是根据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来计算的,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积分标准。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月收入 - 扣除标准(例如3500元/月)。

应纳税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积分评定标准

积分入户中个人所得税的评定标准是以申请人在本市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认定标准,通常以申请之日起往前12个月的纳税额度作为评定积分标准。

具体分值 (以广州市为例):

普通劳动者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广州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万元(含1万元,不含3万元):4分

3-6万元(含3万元,不含6万元):8分

6万元以上(含6万元):12分

申请人所投资创办的企业近3个纳税年度累积在穗纳税:

5-10万元(含5万元,不含10万元):4分

10-20万元(含10万元,不含20万元):8分

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2分

其他积分条件

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居住积分与社保年限挂钩。

其他如教育背景、职住区域、荣誉表彰、年龄等也可能影响积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变化,具体积分计算方法和标准应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